本校學生發展中心徵聘執行長1名(第2次公告)
國立臺東專科學校學生發展中心執行長甄選公告
壹、人員區分:契約人員
貳、名額:1名
參、資格條件:
- 大學(含)畢業以上學歷。
- 具專案管理與執行經驗尤佳。
- 熟悉或經營多種網路社群媒體。
- 擅長溝通協調與應變。
- 曾任單位或部門主管及熟悉學校行政作業與公文處理流程尤佳。
- 無下列情事之一者:
(一)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之性侵害犯罪,經有罪判決確定。
(二)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以下簡稱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侵害行為屬實。
(三)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及終身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之必要。
(四)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之必要,且議決一年至四年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於該管制期間。
(五)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二款之情事。
(六)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三款之情事,且於該認定一年至四年不得聘用或僱用期間。
肆、工作項目:
- 協助中心主任統籌及推動中心各項工作任務。
- 經營校級對外宣傳社群媒體、官網/網頁行銷經營,並擔任全校對外推廣窗口(含入學資訊宣導)。
- 高教深耕計畫-附錄1「提升經濟或文化不利學生入學機會計畫」推廣及執行。
- 統一規劃與製作入學推廣宣傳素材(含簡報、說帖、文宣與形象影音)。
- 配合學生發展中心任務編制運作,統籌跨處室協作與資源整合,推動校務對外溝通、入學推廣相關行政協調與支援事項,並依本校學生發展中心設置辦法及相關規定辦理。
- 其他交辦事項。
伍、僱用期間:自僱用日起3個月止為試用期,試用期滿成績考評不合格者終止契約。
陸、工作地點:國立臺東專科學校(臺東市正氣北路911號)。
柒、薪資:月薪約新臺幣49,995元。
捌、福利:依本校契約進用人員相關規定辦理。
玖、需檢具證明文件:
- 國立臺東專科學校應徵人員履歷表。
-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 資格條件所列相關經歷,如有專案、獲獎、網路社群經營等資料,亦歡迎提供。
- 應徵者個人資料蒐集暨個人資料申請調閱同意書。
- 其他證明文件影本(如電腦能力證明、相關證照文件等)。
資料如有不實,其法律責任概由當事人自行負責。
聯絡電話:089-226389#2504陳小姐
拾、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15年4月7日中午12時止。
拾壹、報名方式:請於報名截止時間前將證明文件送達國立臺東專科學校人事室(臺東巿正氣北路911號),或以電子郵件方式寄送至報名收件指定信箱「peae@ntc.edu.tw」,電子郵件主旨及附件檔名請註明「(姓名)應徵學生發展中心執行長」,電子郵件報名需檢具之證明文件請依序掃描成一個PDF檔。
拾貳、甄選方式:
一、分兩階段甄選:(1)第一階段初審:文件審查。(2)第二階段:面試。
二、符合條件者擇優通知參加第二階段之面試,不符合者恕不回覆。
三、錄取員額:正取1名,擇優備取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
四、榜示名單公告於本校網站(www.ntc.edu.t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