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徵聘專案助理(資源教室輔導人員)乙名
壹、人員區分:專案助理(資源教室輔導人員)
貳、名額:1名
參、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大學特殊教育、輔助科技、物理治療、職能治療、語言治療與聽力、復健諮商、早期療育、心理、輔導、社會工作及教育等相關系、所或學位學程畢業者。(特殊教育輔導相關系所畢業者優先。)
二、對於身心障礙學生輔導工作具有服務熱忱者,主動積極、認真負責,配合度高,自我學習能力強,具規劃、獨立作業與溝通協調能力。
三、具大專校院身心障礙學生輔導實務與輔導行政工作經驗尤佳。
四、無下列情事之一者:
(一)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之性侵害犯罪,經有罪判決確定。
(二)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以下簡稱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侵害行為屬實。
(三)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及終身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之必要。
(四)經學校性平會或依法組成之相關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騷擾或性霸凌行為,有終止契約之必要,且議決一年至四年不得擔任教育從業人員,於該管制期間。
(五)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二款之情事。
(六)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認定符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九條第六項第三款之情事,且於該認定一年至四年不得聘用或僱用期間。
肆、工作項目:
一、協助計畫執行各項業務及活動辦理。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伍、僱用期間:自到職日起3個月止為試用期,試用期滿經成績考評合格者,僱用至113年12月31日止;不合格者終止契約。
陸、工作地點:國立臺東專科學校(臺東市正氣北路911號)。
柒、薪資:依據本校計畫專案助理人員報酬標準表起薪(二等140薪點,月薪新臺幣37,800元。)
捌、福利:依本校契約進用人員相關規定辦理,未盡事宜依勞動基準法辦理。
玖、需檢具證明文件:
一、國立臺東專科學校應徵人員履歷表。
二、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三、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四、應徵者個人資料蒐集暨個人資料申請調閱同意書。
五、其他證明文件影本(如電腦能力證明、相關證照文件等)。
檢具資料掛號郵寄至(95045)臺東巿正氣北路911號 國立臺東專科學校人事室收
【※信封外請務必註明應徵類別:專案助理(資源教室輔導人員)】
資料如有不實,其法律責任概由當事人自行負責,應徵資料如需寄回請附回郵信封。
聯絡電話:089-226389#2504陳小姐
拾、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13年11月4日止(以郵戳為憑)。
拾壹、甄選方式:
一、分兩階段甄選:(1)第一階段初審:文件審查。(2)第二階段:面試。
二、符合條件者擇優通知參加第二階段之面試,不合者恕不函覆。
三、錄取員額:正取1名,擇優備取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內有效。
四、榜示名單公告於本校網站(www.ntc.edu.tw)。